备受瞩目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于2013年8时43分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随着法庭调查的逐步深入和法庭辩论的充分开展,薄熙来被起诉的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个罪名的犯罪事实,逐渐清晰地呈现出来:1、受贿罪,2000年至2012年,薄熙来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三次收受大连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唐肖林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0万余元,此外,薄熙来通过其妻薄谷开来及其子薄瓜瓜收受徐明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68万余元,薄熙来对这些收受财物的行为知情。2、贪污罪,2000年,经薄熙来同意,王正刚和薄谷开来商议后,将大连市政府承担的一项工程的500万元工程款,转至薄谷开来指定的账户。3、滥用职权罪,2012年1月,薄熙来听取王立军关于薄谷开来涉嫌杀人(“11 15”案件)的汇报后,斥责王立军诬陷薄谷开来,打王立军耳光,并根据薄谷开来要求,同意对“11 15”案件办案人王智、王鹏飞进行调查。2月1日,薄熙来违反组织程序,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免去王立军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直接导致2月6日,王立军叛逃。检查机关依法调查取证后确定了大量证据,有90卷之多,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询问证人同步录音录像和被告人供述、辩解、亲笔供词等。2013年9月22日,济南中院法庭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薄熙来案腐败案件的查处,表明在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人在诉讼中的程序和实体权益都要受到平等保护,同时,任何人触犯法律都必将被依法惩处。法治没有特区,反腐没有例外。链接:1. http://www.china.com.cn/guoqing/2013-08/28/content_29844641.htm 2. http://www.fj.xinhuanet.com/yuqing/2013-08/28/c_117128113.htm